批文申报\保健品转让\新食品原料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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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解读
2021年11月12日保健食品批件(决定书)待领取信息-1
          以邮寄方式领取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,若申报单位地址发生变化,需邮寄加盖申请人公章的申报单位地址变更说明及回邮说明(写明产品受理号,发布日期,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)邮寄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大厅。     

2021年11月12日保健食品批件(决定书)待领取信息-1
序号 产品名称 申报单位
1 葆利康® 蜂王浆丹参马鹿茸胶囊 湖北海利斯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2 古邦牌福乐胶囊 海城市天亿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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